河南软件着作权登记*,双软评估、双软产品评估、双软企业评估就找河南智多兴知识产权 软件着作权和双软评估有什么关系 一.软件着作权登记是双软评估(双软产品评估、双软企业评估),完成了软件着作权登记,才能进行软件产品的评估,软件企业评估。 1双软评估(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评估) 软件产品评估 一、评估条件 国产软件产品申请评估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郑州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二、命名规范 1、软件评估名称应有三个部份组成: 企业品牌+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版本号 注:企业品牌可以是企业的‘商号’,或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商标’号,使用商标的须提供商标注册登记证明。 2、软件产品名称应以‘软件’结尾,如:****软件V1.0。非系统软件不得以系统软件结尾; 3、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 3、软件产品名称不宜太长,一般在15个汉字内。 软件企业评估 一、评估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的企业; (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郑州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郑州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 (六)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七)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二.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根据**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着作权人或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的证明。各地对进行了软件着作权登记的企业都有不同的鼓励和扶植政策。 双软评估税收政策优惠 1、软件产品评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软件企业评估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0年7月以后创办软件企业经评估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三、《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是解决可能出现的软件着作权争议的主要法律依据。 四、《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有利于日后可能出现的此软件的版权贸易。也可进行国内的出版发行。